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买“现状出售”(Sold As Is)房 仍有权益保障



许多人认为目前是投资房地产的好时机,尤其对于那些要价低于市价的短售房 (short sale)、止赎房(foreclose)、银行房REO (real estate owned), 但时常这类房地产总是有一句条款叫---“现状出售”(sold as is)。

“现状出售”(sold as is)条款的销售合同意味着卖家不作出保证,也不负何修整责任。这对许多买家而言,通常意味着这样的房子可能隐藏大问题。 但在这样经济的大环境下,卖方很可能只是财务状况出了问题。也许提出这样条款的卖主正面临失业的窘境。所以你若有意购买,尽可能从你经纪人或是卖主的经纪人那里探听,为什么屋主要以“现状出售”条款出售房子。

买家应注意什么? 如果你对这类房产有兴趣,最好提出“房子检查”的条件。最好聘请专业人员对房产物理现状进行检查,虽然有些小的问题非专业人员可凭经验来辨别,但对“sold as is”的房产,专业的检查还是很有必要的。

若真发现有问题,试着合理要求对方负责整修。也可试着要求一小笔数目,如1000美元,以应付任何可能出现的问题。卖方也许会拒绝你,但在目前买家仍然难寻的情况下,卖方可能会同意你的要求。

“现状出售”不仅仅意味着物理现状,也包括房地产的税务责任等财务现状。所以更重要的是一定不要忘记调查房产的财务现状。对房贷都不能承受的原房产主,他们是否会及时交付地产税,屋主委员会(HOA)的费用呢?如果真有欠,到底欠了多少?在对以上问题有个清晰答案以前,不要认为短售房、止赎房、银拍房就一定是个好买卖。

卖方可不提供信息吗? 房产交易过程中有严格的申报(disclosure)原则,卖方有此责任,买卖双方的地产中介人也有此责任。卖家应该将可能出现的问题列在财产申报清单(the property disclosure form)。如果卖方要求你签署一份声明(declaimer),内容指出他们选择不填写此申报表格,注意!如果你签字了,等于放弃一项重要的保障。 除非是从未居住所售房产的业主可不必承担此责任。譬如对于REO房产,房产的所有权已经被债权方(银行或贷款公司)收回,他们不住在那里,不知道是否屋顶漏雨等等问题,对于自身不知的问题也就无法提供信息了。但对已知问题依然有责无旁贷的责任,不可以“现状出售”搪塞。如果中介人员在过程中发现了问题,而以“现状出售”为藉口而回避,那就违反申报原则。
发布: 04/13/2010 作者: 严华 来源: 大纪元